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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3-01-12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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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要报告了2022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694559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依托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微信、微博平台,及时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政务信息和工作动态。截至12月底,厅网站发布信息146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79条 ,微博发布信息32条,蒙古文网站发布信息713条,蒙古文公众号发布信息299条。公开内容涉及机构职能、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政策解读等多个领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接收渠道、注意事项、答复时限等内容进行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等工作程序,主动与申请人沟通明确申请诉求,规范答复申请人,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截至12月底,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6件,其中,已按时答复24件;2件因申请事项不明确,且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我厅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时答复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现有规范性文件开展深度清理,梳理起草的、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39部规范性文件,提请废止3部、修订2部规范性文件。对50部厅发规范性文件开展常态化清理工作,废止规范性文件1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提供网站无障碍浏览和长者模式阅读服务,新增政策问答库等模块,开设了“新农房建设”“五个大起底在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和“惠企政策专区”等专题专栏,增强便民性。丰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增加“行政审批咨询服务”“燃气管理条例知识问答”等专题。建立信息审查长效机制,持续对厅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发现的错敏信息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和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厅机关各处室和厅属单位考核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加大对自治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策解读工作规范》等地方标准的适用力度,及时调度并督促各盟市住建部门抓好推广试用政务公开地方标准工作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等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1

5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6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1

0

0

0

0

2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1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1

0

0

0

0

2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还有待提升。我厅着力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督促各盟市住建部门做好推广试用政务公开地方标准工作;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升政务工作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印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内建办函﹝2022﹞135号),从“解读什么”“怎么解读”“解读时间”和“解读渠道”等方面规范政策解读工作。认真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更加注重对政策出台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质量。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示图解等多种方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及时传递政策意图。截至12月底,已开展政策解读70余次。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网址为http://zjt.nm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