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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8-05-28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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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责任制 

厅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厅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建立了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协调组织、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在内蒙古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监督投诉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17年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实际,于6月5日印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系统考核内,确保权重不低于4%。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公开内容动态调整和定期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办法》等制度。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做好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的通知》,确保政务工作工作运行规范。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编制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将重要的政策性文件编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7年主动公示政府信息535条。按时编制政府公开年报并在网站及时发布、更新。能够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全面、主动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重大决策出台前主动征集各方意见。 

(一)主动公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扎实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住房保障”栏目,公开住房保障制度政策制度、年度建设任务和进度情况、各地好的经验做法和政策等相关信息。同时将住房保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对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各地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等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 

2.全面推进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厅利用网络媒体加大对农村牧区危房改造相关政策和成效的宣传,使农牧民更加及时全面的了解危房改造政策,让农牧民积极参与到危房改造监管工作当中,目前,已在住建厅官方网站等平台宣传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政策,编制印发了《靓丽新家园》下发各地宣传推广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成效。 

3.稳步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围绕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工作,对本级房地产市场信息进行定期发布,对房地产的调控政策方面的领导讲话和政策解读也进行公开,对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方面的通知文件进行公开。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在部门网站专门设置依申请公开栏,拥有网上下载和在线提交申请表等功能。加强工作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形式,对于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的咨询、信访、投诉举报等事项,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2017年共受理并依法办结依申请公开12件。 

(三)预决算公开 

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设置预决算公开项目并及时准确对厅预决算进行公开。 

(四)及时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2017年,我厅共承办人大建议23件,政协提案50件。建议和提案涉及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管理、保障房建设、房地产业发展以及建筑业发展等内容。办理完毕后,利用政务公开网站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一)实体政府服务大厅。我厅在建设大厦一楼设立政务中心,主要功能是集中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监督、公共服务及各类申请等事项的受理平台。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进驻政务中心的业务进行统一受理,纳入政务中心受理、办理的事项,政务中心统一制作相应目录,有关处室和厅属事业单位提供办理事项的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法定期限、承诺时限等信息,实时采集、记录相关事项办理的过程、结果信息,并依法及时公开。 

(二)建立了网上办事大厅。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厅政务公开工作,方便企业和个人办理业务,建立了网上办事大厅,对我厅行政许可事项、政务公开、企业信息、部门服务等事项进行网上公开办理,提供了明确的办事指南和业务办理要件,并对所办事项进度公开、结果公示。同时还开通了查询、咨询及投诉通道,对我厅网上办事的办事指南、常见问题、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开通了网上指引渠道。 

(三)完善政务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服务制度和流程,建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设置“依法行政”专栏,公布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主体、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内容。 

五、积极回应政策解读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答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采取多种措施主动回应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

通过“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厅长信箱”、“网上反映”两个版块,对网民反映的政策咨询和投诉建议进行汇集,将相应问题归类并通过住建厅内网分送到各相关业务处室处理,各处室则通过电话直接对网民进行答复或者将答复内容通过信息中心回复至网民邮箱。2017年收集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后台投诉、咨询信息共148件;已回复共80件,其中回复厅长信箱49件,网上反映31件,回复率达到54%,其余的正在办理中。汇集舆情热点74件、网民反映40件,编写舆情通报120期。开通微博、微信政务公众号,安排工作人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