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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自治区城镇生活污水管网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 2025-04-22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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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市场监管局印发《自治区城镇生活污水管网综合整治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的通知》(建城〔2024〕18号),结合自治区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运维存在的短板问题,针对管网老化、雨污混接、污水收集效能低等突出矛盾,制定本方案,旨在通过系统化、长效化整治,推动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

二、总体目标

到2027年,基本消除城镇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设施空白区,城市(指20个设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3%以上,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综合效能显著提升。

三、政策亮点

(一)系统治理,分类施策。除干旱地区外,新区建设实行雨污分流,既有建成区因地制宜推进改造,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区域制定溢流污染控制方案,保障排涝安全。对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的污水处理厂实施“一厂一策”整治,2025年实现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0D)浓度高于100mg/L的规模占比达到90%或较2022年提高5个百分点。

(二)强化全链条管理。源头准入方面,严格排水许可制度,2025年底前重点排水户全面落实排水许可要求;过程监管方面,加强对排水户排放污水执法监督和管网建设质量管控;末端治理方面,加快补齐污泥处理设施短板,逐步压减填埋规模,推进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三)创新机制保障。推行厂网一体,鼓励将污水管网、泵站、处理厂打包委托专业单位运维,破解“厂网分离”管理难题。按效付费,建立以污染物收集效能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将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污泥处理率等指标与付费挂钩,激励运维质效提升。


解读人:陈雪飞    联系方式:3290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