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8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城镇节水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重点围绕加强供水管网漏损管控、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推广节水技术、提升供水水质四个方面,制定了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强供水管网漏损管控、推进再生水综合利用、推广节水技术和节水器具、严控高耗水行业和特殊行业用水、强化水源供水保障能力、实施供水厂设施升级改造、强化节约用水宣传教育等8项具体措施。
《方案》明确,2025年,自治区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要力争控制在9%以内,全区城镇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8%以上,黄河流域各盟市再生水利用率总体达到60%以上。
《方案》要求,自治区城镇节水专项行动至2025年12月份结束,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城镇节水的重要性,要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及目标,细化工作举措,同时开展全区城镇节水专题培训,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解读人:李翠婷,联系方式:0471-3290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