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推进建筑领域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促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的融合发展,实现工业化的生产方式提高效率,数字化的手段优化管理,绿色化的理念促进持续发展,推动建筑业向高质量、高效益、低消耗、低排放的方向发展,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基本框架
《通知》共五部分,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作、开展试点工作和工作要求。主要任务三项,分别是推进建筑领域工业化发展、推进建筑领域数字化发展、推进建筑领域绿色化发展。重点工作七项,分别是优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提升绿色建造技术水平、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全过程应用、推进发展智能建造技术、探索AI技术的应用、发展绿色低碳建筑、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开展试点工作中明确了试点项目要求、试点项目申报内容和试点工程项目申报程序。工作要求中提出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跟踪服务、加大推广力度。
三、特点及亮点
开展自治区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试点工程项目。以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其它社会项目跟进,推动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技术创新集成应用,推动高品质创新工程引领发展。同时符合A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在设计、施工、运营某一阶段应用数字化技术,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的工程项目或者符合AA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建筑全生命周期内应用数字化技术、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其中的一项指标的工程项目,在建项目经预评价符合条件的,已竣工项目经评价符合条件的,均可以申请试点项目。确定的试点工程项目名单,向社会公开发布。
解读人:王丽君,联系方式:0471-6944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