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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 2024-10-10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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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内建房〔2024〕17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指导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房地产企业建设人民满意的高品质住宅,助力全区房地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7〕17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1〕41号)等文件规定和国家、地方的相关标准,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指导意见》并附《内蒙古自治区高品质住宅建设技术导则》。

二、起草过程

2024年3月7日向自治区相关厅局、各盟市住建部门、行业协会、相关企业征求意见建议,并于2024年4月3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共征集到意见建议44条,组织召开3次会议对指导意见进行研究论证,按照程序在2024年8月2日召开听证会进行协商。

三、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提出十一项具体要求。分别从质量管控、消除隐患、完善功能、提升配套等方面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及主管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进行划分。要求高品质住宅应以建设“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为原则,结合现代家庭居住需求、人口结构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趋势,满足不同购房人的个性化、功能化需求,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延伸服务内容。

四、政策亮点

(一)明确了提供验房清单、推行房屋定期检修等要求,进一步提升住宅品质,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

(二)明确了优化设计细节、完善使用功能、提升配套设施建设水平、将信息技术融入住宅设计等要求,为购房人带来生活便利。

(三)明确了推行菜单式全装修模式,引入并推广绿色低碳理念,满足不同购房人的个性化、功能化装修需求。

(解读人:王瑞宁,联系方式:6945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