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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11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与节能科技处   发布日期: 2023-09-11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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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建标函〔2023〕489号

祁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空调室外机安装预留位置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空调室外机安装平台设计施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5.6.8条规定:当阳台或建筑外墙设置空调室外机时,其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能通畅地向室外排放空气和自室外吸入空气;2.在排出空气一侧不应有遮拦物;3.应为室外机安装和维护提供方便操作的条件;4.安装位置不应对室外人员形成热污染。

结合您的提案内容,我厅在工作中将继续指导各地按照《住宅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对新建住宅小区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设计、施工监管,确保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同时,我厅也将持续收集和倾听社会公众对标准规范中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研究,视我区工程建设实际需求,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相关意见建议。

感谢您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签 发 人:刘建华

承办部门:标准定额与节能科技处

联 系 人:郭  宝

联系电话:0471-6965662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