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0001151236XK/2020-15274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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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6-03 |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
1.建筑施工企业首次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三类人员”数量有什么要求?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三类人员”数量达到相应资质等级标准70%的,即可予以受理审批。
2.因疫情影响“三类人员”考核证书有效期到期后,无法进行继续教育考试,是否影响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优化全区住建行业行政审批服务的通知》要求,“对自治区内各级住建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和有关人员资格到期的,有效期可顺延至疫情解除之后一个月”,“三类人员”参照执行,企业可以正常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疫情起止时间以自治区启动和取消应急响应文件为准。
3.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补证资料疫情期间如何及时送达?
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发布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优化全区住建行业行政审批服务的通知》要求,“对确需纸质材料或现场办理的,可通过邮寄办、预约办等方式,尽量减少或避免企业群众到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事宜”。补正资料可以邮寄到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住建厅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送达审批工作人员。
二、建筑业企业资质
4.企业上报企业业绩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是什么?
5.一项单位工程业绩同时满足多项技术指标算几项?
一项单位工程业绩同时满足多项技术指标的,只作为一项指标考核。《标准》中分别考核累计和单项技术指标的,同一工程业绩可同时考核,但铁路方面资质除外。
6.企业主要人员可以受聘或注册于两家或以上单位吗?其证书中的单位必须与申报单位一致吗?
企业主要人员不能同时受聘或注册于两家或以上单位。除注册执业人员外,主要人员的证书上单位和申报单位可以不一致,但社会保险必须在申报单位。
三、勘察设计企业资质
7.申报工程勘察资质时,是否可以将注册执业人员作为非注册人员进行申报?
可以。注册人员作为非注册人员申报时,可提供注册证书认定其专业,其学历水平、职称等级、从业经历、个人业绩等条件仍需满足《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对非注册人员的要求。
8.非注册人员的学历专业、职称证书如与《工程勘察资质标准》所要求专业技术人员不完全一致,能否作为有效的专业人员申报?
非注册人员的学历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应满足岗位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作为有效专业人员认定:
(1)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职称证书专业范围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
(2)学历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职称证书专业范围空缺或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
(3)学历专业、职称证书专业范围均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但取得高等院校一年以上本专业学习结业证书,从事工程勘察10年以上,个人资历和业绩符合资质标准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的资历和业绩要求的。
9.企业具有岩土工程分项乙级资质(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检测),准备申请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按照增项还是升级要求提交材料?
具有岩土工程(分项)专业乙级资质,申请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的,按照增项要求提交材料。
具有三项岩土工程(分项)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申请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按照升级要求提交材料。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10.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注意事项
企业工商注册完成后,携带申请文件、企业承诺书(企业出具)等相关申报材料到企业所属盟市房管局、建设局或审批大厅提交申请。由盟市初审人员负责在系统填报企业信息并同时核验原件。
11.房地产资质注销流程注意事项
(1)企业提供纸质申请和资质旧证书正副本,并附详细的法人代表姓名、电话、地址,以便收注销文件和送达回证。
(2)盟市提供注销申请文件,盖有效力公章。
(3)核查申请文件,在厅网站发布注销企业公告,将注销文件和送达回证寄回企业。
(4)企业寄回送达回证等相关材料,核查无误完成注销。
12.企业在办理注销业务时,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书和送达回证后需要邮寄回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在受送达人签字处签名,并盖有效力公章的送达回证。
(2)盖有效力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盖有效力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三种材料需一同寄回以便办理注销业务。(如没有提供旧资质证书,还需一同寄回。)
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13.退休人员可以作为造价咨询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吗
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文件要求,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退休人员如果作为出资人入股,可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
14.新申请造价咨询资质是否只需要3个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文件要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对应进行调整,新申请造价咨询资质只需要3个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即可。
15.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在哪下载?
打开内蒙古住建厅官网,输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搜索,打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细则》的通知”,下载即可。
六、建设工程检测机构
16.检测机构资质可以网上填报申请吗?
暂时没有网上填报渠道,目前申请人可以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大厅住建厅窗口报送申请材料。
17.纸质申请材料表格在哪里下载?
打开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搜索《关于开展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就位工作的通知》内建工〔2018〕458号 文件下载即可。
18.申请哪些事项需要提供“练兵”报告、配套原始记录和试验视频?
申请新设立、扩参、增项、设立分场所(重新核定)等事项均需提供。
七、注册造价工程师
19.初始注册需否参加继续教育?
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50号)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20.注册后继续教育需否继续学习?
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50号)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期内应当达到注册机关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
21.注销后重新注册是否需将注销期继续教育全部补上?
应满足近一年继续教育要求。
22.机构内变更受时间限制吗?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调研相关事项,目前一年内不得重复变更。
23.已与公司解聘,公司不配合办理注销怎么解决?
已与注册公司达成解聘协议,公司不配合办理注销的,可邮寄解聘协议或劳动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纸质说明材料至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窗口,申请办理强制注销。
八、注册建造师
24.二级建造师证书过期需否办理延期事项?
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事项我厅在2017年印发的《关于暂停我区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的通知》(内建建函〔2017〕430号)文件中明确注册有效期满和暂停延续注册期间的二级建造师,可继续以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从业。企业申请资质和承揽工程建设项目时,有效期已满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在暂停延续注册期间继续有效。
25.申请变更需证书原件吗?
变更企业、增项专业、变更姓名需证书原件,身份证号变更不需证书原件,换证时自动变更。
26.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已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需要注销吗?
申请注册一级建造师应先注销已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办理注销事项须上传说明,标注自愿注销原因。
27.跨省调出时厅本级需否留存调出申请表?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补充通知》(内建行〔2020〕100号)要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级不再留存企业提交的各类申请表。
九、“三类人员”
28.跨盟市参加能力考核和继续教育能否申请申请办理各类事项?
因各盟市组织的能力考核和继续教育内容不一致,目前还不能互认。
29.申请C3证书时需否交回原有C1或C2证书?
申请注册C3类证书需将已申请注册成功的C1或C2证书交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0.A类、B类、C类证书可以同时申请吗?
个人可以同时申请注册A类、B类证书,C类不可与A类、B类同时持有。
31.同盟市跨企业参加能力考核和继续教育能否申请申请办理各类事项?
同盟市跨企业参加能力考核和继续教育申请申请办理各类事项的,需上传个人承诺,说明参加能力考核和继续教育所在企业和参加时间,并签字盖手印。
32.能力考核和继续教育有效期持续时间?
能力考核和继续教育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内可以申请办理各类事项。
33.调转时证书丢失,可否在现企业直接申领证书?
应先在调出企业办理遗失补办,再在现企业办理调转事项。
34.人已调转至现企业,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仍在原企业可否申请B类证书?
应在注册二级建造师完成变更后申请B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