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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选聘律师事务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5-04-29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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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选聘律师事务所,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选聘律师事务所

2.项目编号:ZB2025030370

3.预算金额:70000.00元

4.采购内容:选聘律师事务所。

5.数量:1项

6.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提供的资料:

①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分所投标的,必须由总所授权);

②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出具“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③依法缴纳税收指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金的证明文件(以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缴税银行回单为准)、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指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以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或缴纳银行回单为准)或出具“参加政府采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④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

2、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视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至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购标人授权委托书,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收。

3、首次登陆须办理注册手续(免费注册),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0551-62220026、400-0099-555。

四、采购文件售价

采购文件售价0元。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楼3号开标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cgp.gov.cn/)、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9号建设大厦1204室

联系人:吴慧君

联系方式:0471-518353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17层

联系人:阮东洁、冀果果、刘书伟

电话:0471-3281296

邮箱:9820264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