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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延长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公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5-04-09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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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7

本着助企惠企的原则,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延长我区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证书有效期于2025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证书有效期在自治区住建厅行政审批系统自动延期,并核发新资质证书。本公告实施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