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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4-07-01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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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于2024年6月25日发布了代建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公告,现对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标段一评标办法及标段二评标办法中原“服务方案编制(7分)服务方案按照给定目录编制,得3分;每项目录下均编制对应内容,且表述简明、清晰,最高得4分,本项最高得7分”调整为“服务方案编制(7分)服务方案内容全面,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难点、要点阐述明确、恰当,最高得7分”。

二、标段二评标办法中原“财务审计报告注: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调整为“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投标单位在投标函中自行增加“质量标准”及“投标有效期”承诺。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