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使用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中合同信息归集和工程担保管理功能的通知

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4-05-07 15:52  
字体:[ | |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从源头预防和治理拖欠工程款和农牧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我厅对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智慧建管系统)中的合同归集和工程担保管理功能进行了完善。为进一步做好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同信息归集功能

(一)合同信息登记:施工企业将施工合同进行登记;

(二)合同信息变更:当有合同信息变更时需在此处进行登记;

(三)合同信息终止:因不可抗力、双方确认或生效裁判文书确认的施工合同解除等原因导致施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施工单位需要在此处将施工合同终止。

二、工程担保管理功能

(一)支付担保信息登记:支付担保信息登记前需进行合同信息登记;

(二)支付担保信息变更:当支付担保信息变更时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三)支付担保信息解除:当合同到期或终止时系统自动解除工程款支付担保。

三、信息审核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要求登陆智慧建管系统,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监督该项目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加强动态监管,切实履职尽责。对未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处理。

具体操作可参考智慧建管系统的《操作指南》。

人:刘晓阳

联系电话:0471-6946761

技术支持电话:0471-3953876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