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呼和浩特签署“共同推动亮丽内蒙古建设 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合作框架协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把握部区合作政策机遇,抓好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推动政策效应持续释放,确保将政策含金量转化为发展实物量。
在政策承接方面,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支持内蒙古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基础上,协同抓好《共同推动亮丽内蒙古建设 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合作框架协议》政策承接,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强化城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城镇供热温暖工程等方面进一步深化部区合作,推动内蒙古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
在细化重点任务方面,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抓好部区合作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印发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将住房城乡建设部支持措施细化分解为17个方面28项具体对接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推动尽快形成工作成果,做到对已明确给予具体地区、具体城市支持的政策和项目“应享尽享”,对给予的方向性政策支持,深入研判政策利好,持续做好“深挖细究”工作,搞好衍生、派生工作,提前储备谋划有关项目,做到“顶格执行”。
在争取资金支持方面,2024年已累计争取各项住建领域中央资金支持107.8亿元。其中,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获得中央补助资金61.2亿元,较2023年增幅达到424.4%;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获得中央补助资金36.7亿元,较2023年增幅达到78.4%。
在争取智力支持方面,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市长研修学院签订为期3年的战略合作协议,在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多方面师资共享、互联互通。
在争取政策支持方面,呼和浩特市提前列入全国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支持城市范围,重点推荐阿尔山市、太仆寺旗、乌审旗列入全国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小型焚烧试点范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已入选国家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