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住建资讯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4-08-21 09:10  
字体:[ | |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8月20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郭玉峰主持会议。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利用之间的关系,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传承、创新性发展。要坚持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持续深入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鉴定,把我区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纳入保护名录,最大程度做到应保尽保。要坚持遗产保护与改善民生并举,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要构建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全生命周期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动态监管、巡查执法,坚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底线红线。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给湖北十堰丹江口库区环保志愿者的回信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美丽内蒙古建设贡献住建力量。要大力推进绿色节能建筑、绿色宜居社区、绿色低碳城乡等领域转型发展,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提升城乡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要推进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深化“政企学研”深度合作,提高科技创新成果在住建领域的转化应用,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和绿色化融合发展。要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条例》,全力推动全区住建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推进黄河流域“一湖两海”水生态治理、黑臭水体治理、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抓好建筑废弃物源化利用和集中处置,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品质。要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全面对标国家和自治区《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住建领域绿色发展的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探索建立长效常治工作机制,抓实政策引导、资金投入、规划设计等关键环节,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精准把握各项工作的本质规律,对标对表中央规定,完善厅系统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措施,进一步简化流程、压缩环节、提高效率,确保减负工作落到实处。要从严落实精文减会、检查考核、借调干部、基层权责、示范创建、达标评审等“硬杠杆”,加强计划管理,按照“能合就合”的原则,结合实际督查检查调研内容,将对象相近、范围相近、时间相近的督查检查调研事项进行整合归并,防止多头重复、集中扎堆,全力压缩频次,不断提高工作实效,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