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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安全督导检查

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2024-02-0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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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至31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建华带队赴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建设项目、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A级大数据中心项目等地开展安全督导检查。

督导组采取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方式,重点对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以及冬季施工方案、消防安全、动火作业审批管理、安全防护措施等落实情况逐项检查。

刘建华要求,要深刻认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扎实开展排查整改,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强化责任,抓好落实,确保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刘建华强调,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一盯到底、闭环整改。要紧盯消防安全、临时用电、动火作业等关键环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规范施工用火、用电、防冻、防滑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要对值守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巡视巡查力度,建立巡视日志,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