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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 助力建筑领域碳达峰

来源: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1-17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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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是指在建筑中合理利用太阳能、空气能等非化石能源,改善用能结构,降低常规能源消耗量的活动。

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应用。严把全市民用建筑设计审图关,从源头上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减少民用建筑常规能源使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环节管理,大力发展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系统,推动12层以下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采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在城镇建筑中推广太阳能光伏分布式、一体化应用,实现就地生产和消纳。

截至目前,全市通过施工图审查的民用建筑项目202.48万平方米,100%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全市通过施工图审查的项目中采用太阳能集热器面积0.6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电装机容量3291.96千瓦。下一步,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鼓励具备条件的新(改、扩)建、改造建筑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因地制宜推进空气能热泵、污水余热、工业余热等清洁能源在建筑中应用,减少民用建筑常规能源使用,稳步提高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