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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

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5-02-18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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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第56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6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4日。

联系电话:0471-6946515;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