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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内蒙古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试点工程项目的公示 

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5-01-08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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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工作的通知》(内建标〔2024〕188号)等要求,在企业申报、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对申报资料复查和评审专家组评审,拟将新开发银行贷款呼和浩特新机场航站区第一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等6项工程项目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试点工程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14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

标准定额与节能科技处 王丽君  0471-6944435

绿色研究发展中心  曹海龙  0471-6945058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5号建设大厦


附件:拟列入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试点工程项目名单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