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拌混凝土(商品砼)是由水泥、水、粗细骨料(砂、石)并根据需要掺入适量外加剂和掺和料(如粉煤灰)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再由专用车辆及专用设备(泵)输送浇注的拌合物。现代人类对城市环境质量的要求和文明建设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而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弊端已十分突出。使用商品砼具有提高自动化程度、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改善劳动条件、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减少资源浪费、保护城市环境等显著优势。商品砼加工设备先进、计量准确、产出的砼质量均匀、稳定,能够有效地保证工程质量,同时还可带动应用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和节约资源,更有利于促进混凝土向高强度、高性能和高耐久性绿色混凝土方向发展。
一、商品混凝土生产供应单位,应具有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应符合其资质等级营业范围。混凝土质量应符合(TB10424-2018)《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4-201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符合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 9207-2017等其他现行规范、规程。
二、关于商品混凝土强度等级、功能性(抗渗、抗冻、抗折)耐久性(氯离子、碱含量)、施工性(坍落度、泵送、缓凝),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并满足施工操作需要。现场检测塌落度不满足要求的一律退回。
三、混凝土拌合物的原材料(水泥、砂、石、水)、外加剂、掺合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程、标准,并按有关规定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四、搅拌混凝土所使用的水泥出厂日期不能超过3个月,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五、水泥品种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为42.5级,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水泥。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六、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25mm,含泥量不得大于1.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砂宜使用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1.0%。砂率宜为35%~45%。
七、根据《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2011)及相关规范的要求,结合现场施工要求,混凝土出站时及进场实测坍落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八、外加剂要求: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的质量要求,可使用环保型复合防冻剂或泵送剂;微膨胀混凝土外加剂选用UEA系列微膨胀剂。地下室底板、外墙及顶板采用抗裂防水剂。
外加剂供应方应提供详细的实验数据,数据必须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等国家规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外加剂的性能应满足技术要求及现场施工要求,并确保外加剂的正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