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第一批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内建标〔2024〕106号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24年第一批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内建标〔2024〕28号)要求,各盟市组织上报了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经组织专家评审,现将研究通过的《2024年第一批自治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指导督促地方标准编制单位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流程》(内建标〔2021〕62号)等要求,加快地方标准编制进度、提高编制质量,并在地方标准编制的各时间节点及时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管理系统”做好编制管理工作,完成好所承担的地方标准编制任务。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14日     2024-05-15
  •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公告  〔2024〕60 号《内蒙古自治区强制由申请人委托开展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内蒙古自治区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审定,现将住建领域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我厅将加强对中介服务事项的动态跟踪,根据法律法规变动情况,及时对中介服务清单进行动态调整。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强制由申请人委托开展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2.内蒙古自治区由审批部门委托开展的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2024年5月10日     2024-05-13
  •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 2024 年住房城乡建设科技月活动的通知 内建标函〔2024〕168 号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厅直属各单位,有关行业协(学)会,有关高校,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普能力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 开展 2024 年住房城乡建设月活动的通知》(建办标函〔2024〕 162 号, 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组织做好 2024年住房城乡建设科技月活动。一、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科技月各项活动,结合自身科技资源,精心策划、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讲求实效,确保科普活动安全有序、丰富多彩。二、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网络等媒体,集中做好科技月活动期间科普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国,不断增强行业创新意识。三、做好总结反馈各盟市住建局、协会、高校等单位要及时做好科普活动总结和反馈工作,请于 6 月 1 日前将科技月活动总结报告、《2024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 《通知》附件 5),相关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报送至我厅 标准定额与节能科技处工作邮箱,我厅将择优推荐住房城乡建设部。四、联系方式联 系 人: 张敬琦、王丽君联系电话:0471-6946889、6944435传    真:0471-6965662电子邮箱:nmgjstkjc@163.com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4 年住房城乡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2024-05-11
  •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核准2024年度第十七批人员资格类审批事项的公告 〔2024〕59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建领域人员资格管理有关法律规章规定,我厅对2024年度第十七批人员资格审批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核准819名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人员名单、244名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人员名单、2名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条件人员名单、1名二级建筑工程师人员名单、4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人员名单、187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核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布。未核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行政审批专栏“最新进度查询”中查询不予核准、注册原因。特此公告。 附件:1.孔志臣等819人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2.李常珍等24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人员名单3.张丽娟等2人符合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条件人员名单4.冯小丹等1人符合二级建筑工程师人员名单5.贾园园等4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条件人员名单6.刘利平等187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2024年5月10日 2024-05-10
  •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核准2024年度第十六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2024〕58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对2024年度第十六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核准的26家建筑业企业、1家建设工程监理企业、136家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家房地产估价机构、4家延续建设工程企业、3家换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予以公布。以上已启用电子证照的事项,自核发电子证书之日起,原核发的纸质证书自动失效。企业不予核准原因已发送至企业电子邮箱(申报表填报电子邮箱号),请企业自行查看。特此公告。 附件: 1.第十六批审查核准建筑业企业名单2.第十六批审查核准监理企业名单3.第十六批审查核准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名单4.第十六批审查核准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5.2024年度第十六批审查核准延续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6.2024年第十批审查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证名单                                2024年5月10日 2024-05-10
  •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变更行政审批咨询服务电话的公告  〔2024〕57号因审批工作需要,持续为广大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更稳定的行政审批咨询服务,自2024年5月13日起,我厅将调整行政审批咨询服务电话,原咨询服务电话0471-6945165、6945092、6945002停止使用,调整为0471-6944058、6944062(住建领域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事项相关政策解答,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代住房城乡建设部办理人员资格类事项纸质证书领取、纸质材料邮寄进度查询仍可拨打0471-5332423、5332434、5332449、5332337、5332438(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咨询。 2024年5月9日      2024-05-10
  •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使用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中合同信息归集和工程担保管理功能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从源头预防和治理拖欠工程款和农牧民工工资问题,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试行)》,我厅对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智慧建管系统)中的合同归集和工程担保管理功能进行了完善。为进一步做好工程款支付担保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同信息归集功能(一)合同信息登记:施工企业将施工合同进行登记;(二)合同信息变更:当有合同信息变更时需在此处进行登记;(三)合同信息终止:因不可抗力、双方确认或生效裁判文书确认的施工合同解除等原因导致施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施工单位需要在此处将施工合同终止。二、工程担保管理功能(一)支付担保信息登记:支付担保信息登记前需进行合同信息登记;(二)支付担保信息变更:当支付担保信息变更时需要进行变更登记;(三)支付担保信息解除:当合同到期或终止时系统自动解除工程款支付担保。三、信息审核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要求登陆智慧建管系统,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监督该项目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加强动态监管,切实履职尽责。对未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处理。具体操作可参考智慧建管系统的《操作指南》。联 系 人:刘晓阳联系电话:0471-6946761技术支持电话:0471-39538762024年5月6日     2024-05-07
  •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核准2024年度第十五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告 〔2024〕53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我厅对2024年度第十五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审查,现将核准的20家建筑业企业、4家建设工程监理企业、120家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家房地产估价机构、4家延续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予以公布。以上已启用电子证照的事项,自核发电子证书之日起,原核发的纸质证书自动失效。企业不予核准原因已发送至企业电子邮箱(申报表填报电子邮箱号),请企业自行查看。特此公告。 附件: 1.第十五批审查核准建筑业企业名单2.第十五批审查核准监理企业名单3.第十五批审查核准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名单4.第十五批审查核准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单5.2024年度第十五批审查核准延续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                               2024年4月29日 202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