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2〕48号),完整社区应具有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宜居的生活环境、智能化的社区服务、健全的社区治理机制。
附件 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 | |||
目标 |
序号 |
建设内容 |
建设要求 |
一、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 |
1 |
一个社区综合服务站 |
建筑面积以800平方米为宜,设置社区服务大厅、警务室、社区居委会办公室、居民活动用房、阅览室、党群活动中心等。 |
2 |
一个幼儿园 |
不小于6班,建筑面积不小于22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小于3500平方米,为3—6岁幼儿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 | |
3 |
一个托儿所 |
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为0—3岁婴幼儿提供安全可靠的托育服务。可以结合社区综合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住宅楼、企事业单位办公楼等建设托儿所等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 |
4 |
一个老年服务站 |
与社区综合服务站统筹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居家日间生活辅助照料、助餐、保健、文化娱乐等服务。具备条件的居住社区,可以建设1个建筑面积不小于350平方米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膳食供应、保健康复、交通接送等日间服务。 | |
5 |
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
建筑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提供预防、医疗、计生、康复、防疫等服务。 | |
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健全 |
6 |
一个综合超市 |
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提供蔬菜、水果、生鲜、日常生活用品等销售服务。城镇老旧小区等受场地条件约束的既有居住社区,可以建设2—3个50—100平方米的便利店提供相应服务。 |
7 |
多个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 |
建设多组智能信包箱、智能快递箱,提供邮件快件收寄、投递服务,格口数量为社区日均投递量的1—1.3倍。新建居住社区应建设使用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的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城镇老旧小区等受场地条件约束的既有居住社区,因地制宜建设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 | |
8 |
其他便民商业网点 |
建设理发店、洗衣店、药店、维修点、家政服务网点、餐饮店等便民商业网点。 | |
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完备 |
9 |
水、电、路、气、热、信等设施 |
建设供水、排水、供电、道路、供气、供热(集中供热地区)、通信等设施,达到设施完好、运行安全、供给稳定等要求。实现光纤入户和多网融合,推动5G网络进社区。建设社区智能安防设施及系统。 |
10 |
停车及充电设施 |
新建居住社区按照不低于1车位/户配建机动车停车位,100%停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既有居住社区统筹空间资源和管理措施,协调解决停车问题,防止乱停车和占用消防通道现象。建设非机动车停车棚、停放架等设施。具备条件的居住社区,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 |
11 |
慢行系统 |
建设联贯各类配套设施、公共活动空间与住宅的慢行系统,与城市慢行系统相衔接。社区居民步行10分钟可以到达公交站点。 | |
12 |
无障碍设施 |
住宅和公共建筑出入口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公共活动场地、道路等户外环境建设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具备条件的居住社区,实施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对有条件的服务设施,设置低位服务柜台、信息屏幕显示系统、盲文或有声提示标识和无障碍厕所(厕位)。 | |
13 |
环境卫生设施 |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设置多处垃圾分类收集点,新建居住社区宜建设一个用地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的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一个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城镇老旧小区等受场地条件约束的既有居住社区,可以采用集成箱体式公共厕所。 | |
四、公共活动空间充足 |
14 |
公共活动场地 |
至少有一片公共活动场地(含室外综合健身场地),用地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配置健身器材、健身步道、休息座椅等设施以及沙坑等儿童娱乐设施。新建居住社区建设一片不小于800平方米的多功能运动场地,配置5人制足球、篮球、排球、兵乓球、门球等球类场地,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转换为应急避难场所。既有居住社区要因地制宜改造宅间绿地、空地等,增加公共活动场地。 |
15 |
公共绿地 |
至少有一片开放的公共绿地。新建居住社区至少建设一个不小于4000平方米的社区游园,设置10%—15%的体育活动场地。既有居住社区应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口袋公园”、“袖珍公园”等。社区公共绿地应配备休憩设施,景观环境优美,体现文化内涵,在紧急情况下可转换为应急避难场所。 | |
五、物业管理全覆盖 |
16 |
物业服务 |
鼓励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暂不具备条件的,通过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或居民自管等方式,提高物业管理覆盖率。新建居住社区按照不低于物业总建筑面积2‰比例且不低于50平方米配置物业管理用房,既有居住社区因地制宜配置物业管理用房。 |
17 |
物业管理服务平台 |
建立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线上线下社区服务业,实现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和服务。 | |
六、社区管理机制健全 |
18 |
管理机制 |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将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与物业管理服务平台相衔接,提高城市管理覆盖面。 |
19 |
综合管理服务 |
依法依规查处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引导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生活垃圾分类等活动。 | |
20 |
社区文化 |
举办文化活动,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营造富有特色的社区文化。 |
说明:完整居住社区是指为群众日常生活提供基本服务和设施的生活单元,也是社区治理的基本单元。本标准以0.5—1.2万人口规模的完整居住社区为基本单元,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等有关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编制。若干个完整居住社区构成街区,统筹配建中小学、养老院、社区医院、运动场馆、公园等设施,与十五分钟生活圈相衔接,为居民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