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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咨询服务】行政审批常见问题解答——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问题解答(2024年第七期)

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4-06-07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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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中,如何处理无法勾选系统表单中安管人员的问题?

答:该安管人员未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选择本企业安管人员时,系统将自动核验该安管人员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未查询到上一个月社保缴纳记录的人员无法勾选。

出现下图提示的,系社保缴纳情况核验失败,请核实该人员缴费具体情况,包括个人信息、企业信息及缴存月份等。如安管人员已退休,无需勾选,请直接在“备注栏”上传该人员退休证即可。

注意:请提前确认本企业聘用人员社保缴纳情况,以免影响正常的业务申报。

问题2:为什么“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已办结,证书却查不到?

答: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种:

原因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息错误。

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时,注意确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姓名、号码信息是否正确,如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是“X”,请注意使用大写“X”。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息确认及修改方法如下:

(1)企业登录“内蒙古政务服务网”,选择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任一事项“在线办理”,进入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系统。

(2)进入行政审批系统界面右侧“企业信息”处,选择“修改信息”,维护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基本信息。

原因2:全国平台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显示错误。

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业务时,注意确认建筑业企业资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是否正常显示,自查方法如下。(只持有“劳务资质不分等级资质的企业此步骤可略过。)

(1)企业自行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建筑企业资质信息是否正常显示。

(2)如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有误;不显示或显示不全的,可电话咨询0471-6944058处理。

原因3:企业安管人员配备数量不足。

企业安管人员配备数量不满足标准要求的,将导致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发布失败,企业如有安管人员调出,可在调出前补齐或调出后尽快补齐,确保企业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要求。

问题3:“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公示意见“未通过”,审核意见“申请表已有资质类别填写不准确/不全”,该如何陈述补正?

答:申请表需保证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请申报企业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其中“申请表已有资质类别和等级”一栏,漏填、错填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审核意见均为未通过。申报企业重新填写申请表,确认信息准确无误,签字盖章上传后提交陈述补正办件。

注意:1.企业的“施工企业劳务资质不分等级”资质,必须填写;2.如已经更换建筑业三级资质的,需按照最新持有资质情况填写;3.已经过期失效的资质,无需填写。

问题4:“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公示意见“未通过”,审核意见“申请表申请资质类别填写不准确”,该如何陈述补正?

答:“申请表本次申请资质类别和等级”一栏,需准确填写此次申请类别和等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查延期)”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再审查延期)”,如填写办理事项名称不全的,请重新填报并提交申请表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