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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导则(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 2022-07-14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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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则》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105号)提出,各地要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制定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基本配备标准,明确施工现场各职业(工种)技能工人技能等级的配备比例要求,逐步提高基本配备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建市办〔2021〕29号)要求,明确施工现场技能工人占工人总数比例及不同工种、技能等级工人配备比例。结合自治区实际,我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二、《导则》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力争在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实现在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中级工占技能工人比例分别达到5%、10%、15%、20%,高级工及以上等级技能工人占技能工人比例分别达到2%、3%、4%、5%。到2025年初步建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体系。

三、《导则》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建设项目范围: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

技能工人范围:技能工人包括一般技术工人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一般技术工人等级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工种类别包括砌筑工、钢筋工、模板工、混凝土工等,具体类别详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建办人〔2017〕76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等。

四、《导则》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以构建社会化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建筑工人队伍为目标,建立健全符合新时代建筑工人队伍建设要求的体制机制,加强职业道德规范素养教育,不断提高建筑工人综合素质,大力弘扬和培育工匠精神,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以及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

五、《导则》中相关比例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表(2022年目标)中基础阶段中级模板工(混凝土模板工)工种计算为例。假设一个项目的施工全过程所有人数为500人,模板工(混凝土模板工)的人数占施工全过程所有人数的12%也就是60人,基础阶段中级模板工(混凝土模板工)的人数占施工全过程所有人数的1.05%也就是5.25人,不足一人按一人计算也就是6人,据此基础阶段中级模板工(混凝土模板工)的人数应为6人。其他工种比例的计算方法与上述方法相同。


解读人:刘晓阳,联系电话:6946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