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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建管函﹝2022﹞615号
赵自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女性如厕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扎实推进我区城镇、农村牧区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全面改善和提升厕所卫生质量和治理水平,2018年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我厅起草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厕所建设管理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明确提出:“要从群众如厕需求和方便入手确定公共厕所数量和布局,着重考虑残障人士、老人、儿童、母婴等特殊群体以及妇女的如厕问题,增强如厕的便利性。”
2018—2020年自治区财政共下达专项补助资金1.6亿元,完成建设改造城镇公共厕所3287座,全部严格执行《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等技术规范标准,按照女厕位与男厕位的比例不低于2:1,当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为70㎡,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应为3:2的标准建设。各地结合实际,持续推进公共厕所建设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按照《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公共厕所建设管理的长效机制,制定了相应的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办法,保证了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建设。
下一步,我厅将督导盟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公共厕所规划和建设,对已建成不符合设计标准的公共厕所进行排查整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女性如厕难题。
签 发 人:于新芳
承办部门:城市管理处
承 办 人:郭 枫
电 话:0471—6539294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