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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44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 2022-09-28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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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建管函﹝2022﹞625号


张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市域社会治理能力 提高社会末端管理精细化精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治理水平,2018年9月,自治区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方案,在全区20个城市和阿左旗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2021年又新增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等11个旗县区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经过不断努力,全区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和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体制机制更加顺畅、制度标准更加健全、城市治理更加智能、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市容环境更加优美。

一、在建立城市治理委员会方面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厅牵头建立了由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等12个委办厅局组成的自治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的32个地区全部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城市精细化管理议事协调机构,网格化管理实现了全覆盖。

二、在依法治市,加强社会面宣传方面

我厅始终坚持法治先行,强化制度标准,加强行业立法,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用法治理念引领城市管理工作。各地围绕城市精细化管理累计制定管理和服务标准300余项,开展各类宣传3000余次,参与人数达到100多万人次,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管理的机制基本形成。

三、在指导各社区建立健康运行的业委会方面

推动城市管理服务向居住社区延伸,成立省市两级物业行业委员会,全区7283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60.2%。打造“红色物业”示范项目100余个,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不断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促进物业服务逐渐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发展。

四、在加快建设大数据库,提高社会末端管理水平方面

我厅搭建完成了覆盖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平台,实现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四级城管数据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形成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监测分析、综合评价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管理平台,推动城市管理“一网统管”。截至目前,全区地级市城管平台实现全覆盖,盟市平台覆盖率达到91.6%。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城市治理的精细化精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城市精细化治理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签 发 人:于新芳

承办部门:城市管理处

联 系 人:郭  枫

联系电话:0471-6539294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