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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28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 2022-09-21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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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建物函〔2022〕576号

中国民主建国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消除高层住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住宅小区的安全运行是物业服务的底线,我厅十分重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从2019年开始,每年都下发文件,布置安全防范工作,具体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补齐城镇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短板,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场所、消防车通道、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燃气管路等消防安全基础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整体规划。

二是压紧压实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责任,采取务实管用的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升物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物业项目,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安全隐患排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密切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建立火灾隐患险情的上报机制,加强消防监控24小时值班和巡逻观察,及时掌握消防安全动态,依法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消防安全工作。

三是采取随机抽查、突击访查、错时检查等形式,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敦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职尽责,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并依法依规在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平台上曝光,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督促各地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消除电动自行车等各类消防隐患,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签 发 人:张  鹤

承办部门:小区与物业管理处

联 系 人:赵文宗

电    话:0471-6610525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