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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44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 2022-08-08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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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建村函〔2022〕492号


杨永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加快散煤治理进程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农村牧区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所提出的几点建议非常重要,符合国家、自治区政策及我区实际。近年来,我厅结合乡村建设行动,深入推进农村牧区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提升绿色低碳发展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一是制定行动计划。今年,我厅制定2022年度农村牧区房屋质量安全和品质提升专项行动计划,继续鼓励在危房改造中同步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加强住房的保温隔热效果,降低能耗,提高农房节能水平。二是完善标准规范。制定了《农村牧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17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EPS模块现浇混凝土结构低能耗住宅标准设计图集》(正在编制)《农村牧区煤改电工程技术规程》(正在编制)《农村牧区既有居住建筑能效提升技术规程》(正在编制),确保节能改造和散煤治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在下达中央、自治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过程中,对危房改造同步实施节能改造的给予资金支持,推动节能改造顺利实施。四是强化政策引导。推动出台《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1〕21号),计划到2030年建成一批绿色农房,鼓励建设星级绿色农房和零碳农房。引导新建农房执行《农村牧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鼓励推广使用绿色建材、钢结构、木结构等装配式建造方式。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厅将认真吸纳您提出的好的意见、建议,继续加大对各地农村牧区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农村牧区绿色建筑宣传推广,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区农村牧区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签 发 人:韩有明

联 系 人:王凌泽 

联系电话:0471-6945192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