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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2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 2022-08-08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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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建房函〔2022〕479号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贵单位提出的第0028号《关于重视实体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我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对实现招商引资新突破能够发挥积极的助推作用。

一、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7〕156号)、《关于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1〕41号)等文件,为我区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政策依据和保障。先后引进长沙远大住宅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住宅产业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与本地企业合作建厂,带动助推我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经过几年发展,培育了包头市、满洲里市2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满洲里联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2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同时开展了1个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培育了11家自治区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涵盖钢结构、木结构、混凝土结构3种类型,为健全产业链、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出台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管用措施,不断激发市场需求和企业内生动力,形成企业、市场、政府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二是促进校企合作,发挥行业协会等作用,不断健全完善适合我区的城乡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计价和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本地有实力的企业参与装配式建筑工作,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绿色化”“低碳化”发展。鼓励建立装配式建筑产业联盟,整合产业链资源,推进装配式建筑集约化发展。三是按照示范先行、重点突破的原则,推进更多不同体系装配式示范项目落地,促进优势区域率先发展,不断总结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中的先进经验,并加以推广完善。尽快形成以点带面局部带动整体的发展格局,促进我区装配式建筑稳步有序发展。四是鼓励各地区积极参加或举办各种形式的装配式建筑培训班、交流会等活动,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行业交流和学习。通过各种媒体和场所宣传普及装配式建筑的相关知识和优越性,不断提高公众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五是鼓励引导农村牧区采用轻型钢框架结构、低层冷弯薄壁型钢结构以及其他低成本、高性能的适用性装配式体系,改善提升农村牧区住宅建设模式。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区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


签 发 人:张鹤

联 系 人:刘泽

联系电话:0471-6945925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