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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排水监测中心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1-08-30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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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排水监测中心

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承担全区城镇供排水水质检测工作;指导全区城镇供排水单位和数得上业务工作;指导全区城镇供排水水质监测网建设及各网站业务工作;开展全区城镇供水水质、水量的调查评价和统计、整理、分析、上报工作;掌握水环境、水资源承载能力,为人水协调发展提供依据;调查全区城镇黑臭水体污染情况,指导污染整治工作,检查和抽查城镇黑臭水体污染情况,上报城镇黑臭水体整治的相关情况;研发推广供排水、节水、黑臭水体治理等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开展全区城镇雨水利用情况的调查和研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开展再生水利用、分质供水情况的调查与研究;指导全区城镇二次供水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行,保障供水安全;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供排水水质突发事件。

二、机构设置

截止到2020年12月经编制委员会核定我中心事业编制158人,管理岗14人,专业技术岗127人,工勤技能岗17人;领导职数:处级5名(2正3副),科级20名(13正7副)。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 收入预决算对比分析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收入

差异原因分析

预算数

决算数

1

基本支出

2042.82

2084.12

本年度追加死亡抚恤金

2

项目支出

276.00

275.94


3

其他收入


3.33

利息收入

4

合计

2318.82

2363.39


2)、支出预决算对比分析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支出


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原因分析

1

基本支出

2042.82

2217.46

以前年度结转补交退休人员养老保险

2

项目支出

276.00

276.19


3

其他收入


0.15


4

合计

2318.82

5038.40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2,504.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363.4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0.98万元;支出总计2,504.3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7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674.75万元,下降51.60%;支出总计增加减少2,674.75万元,下降51.6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列支财政返还办公楼购置款1968.20万元及补发2014年10月至2018年11月职工养老及职业年金。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合计2,363.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60.07万元,占99.90%;其他收入3.33万元,占0.1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合计2,49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7.46万元,占88.90%;项目支出276.19万元,占11.1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498.3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38.25万元;支出总计2,498.32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81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673.60万元,下降51.70%;支出增加减少2,673.60万元,下降51.7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列支财政返还办公楼购置款1968.20万元及补发2014年10月至2018年11月职工养老及职业年金。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49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7.32万元,占88.90%;项目支出276.19万元,占11.1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7.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06.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43.83万元,津贴补贴165.73万元,绩效工资415.59万元,社会保险缴费等422.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2.54万元,离退休费141.08万元,死亡抚恤金21.5万元,生活补助40万元,住房公积金123.71万元,较上年减少522.53万元,主要原因是补发2014年10月至2018年11月职工养老及职业年金。公用经费111.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72万元,水电费6.04万元,邮电费7.78万元,取暧费11.74万元,差旅费5.06万元,维修(护)费6.47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委托业务费5.79万元,工会经费20.36万元,福利费25.44万元,公务运行维护费5.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9万元,较上年减少6.98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批复有所下调。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8万元,完成预算的80.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18万元,完成预算的80.9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6.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8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18万元,用于车辆维修、保险及油料等,车均运维费1.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4.8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三公”经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中心围绕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意见》(内政办发〔2014〕70号),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和自治区住建厅的有关要求,清晰描述预算项目开支范围和内容,确定预算项目和预算额度,明确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为预算绩效控制、绩效分析、绩效评价打下好的基础。

2020年,中心列入自治区住建厅部门预算的专项资金项共计1个,276万元。按照自治区住建厅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心设定了包括供水督察、排水督察、黑臭水体督察等3方面内容在内的预算资金支出绩效目标。设置了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8个方面的绩效指标。通过动态监控,督导检查等方式,推动绩效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受疫情影响,中心相关业务工作启动较晚,原计划全覆盖调研、采样、检测工作,后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工作部署,通过调整检测范围和对象,改全面检测为重点抽检等方式,确保自治区供排水水质督察、黑臭水体督察等工作顺利开展。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2020年中心完成了51个旗县(市、区),61座公共供水厂,61个出厂水100项检测指标,41个进厂原水98项检测指标,104个管网水15项指标检测工作;完成了59个旗县(市、区)的66座污水处理厂,66个污水样品17项检测指标的抽样检检;完成了全区13处城市黑臭水体20个断面,117个样品4项检测指标分析检测工作。

基本完成年初预算计划安排,自治区供排水水质明显提升,水质检测能力不断加强,黑臭水体治理效果显著,包头市、呼和浩特市先后成为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

1.水质监测运行经费自评综述:

根据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标准,绩效指标分值总和为100分,中心得分为87分(具体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住建综合运转管理-水质监测运行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王文志3290272

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排水监测中心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76.00

256.08

10

92.78%

9

其中:财政拨款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基本完成

1、供水督察:完成全区旗县级及以上地区155座供水水厂出厂水和对应管网水和二次供水水质检测及督察工作并提交报告。

2、污水督察:完成全区旗县级及以上地区112座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检测和督察工作并提交报告。

3、黑臭水体督察:完成全区既有或发现黑臭水体调查和督察工作并提交报告。

1.供水督察::完成61座供水水厂61个出厂水,41个进厂原水和对应管网水和二次供水水质检测及督察工作并提交报告。全区旗县级及以上地区公共供水厂153座,受疫情影响,全面检测,改为重点抽检,调整检测对象,增加进厂原水检测。

2.污水督察:完成66座城镇污水处理厂,66个水样检测并提交报告,有3座污水处理厂为工业污水处理厂,不在住建部门监管范围,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总量为108座。受疫情影响,全面检测,改为重点抽检。

3.黑臭水体:完成全区既有或发现黑臭水体调查和督察工作并提交报告。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

数量指标

检测供水水厂153

5

5

61

2

受疫情影响,相关工作启动较晚,原计划全覆盖调研取样,临时改为重点抽检。

检测供水水样153

5

5

206

5

完成

检测黑臭水体水样≤48

5

5

117

5

完成

检测污水水厂108

5

5

66

3

受疫情影响,相关工作启动较晚,原计划全覆盖调研取样,临时改为重点抽检。

检测污水水样108

5

5

66

3

受疫情影响,相关工作启动较晚,原计划全覆盖调研取样,临时改为重点抽检。

质量指标

全区供水旗县区和设市城市调研覆盖率≥80%

5

5

57%

3.6

受疫情影响,相关工作启动较晚,原计划全覆盖调研取样,临时改为重点抽检。

水样采集情况,全区供水69个旗县区、20个设市城市,水样采集率≥90%

5

5

60%

3.4

受疫情影响,相关工作启动较晚,原计划全覆盖调研取样,临时改为重点抽检。

水样检测报告合格率100%

5

5

100%

5

完成

时效指标

项目检测及时率100%

5

5

100%

5

完成

成本指标

检测成本费用276

10

10

98%

9

完成

(30)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居民饮用水安全

5

5

提供数据支撑

5

达到预期目标

水环境

5

5

持续改善

4

达到预期目标

水质监测水平

5

5

提高

5

达到预期目标

生态效益指标

水环境

5

5

持续改善

4

达到预期目标

供排水质量

5

5

提升

5

达到预期目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水质检测能力

5

5

提高

5

达到预期目标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城镇公共供水厂满意度≥80%

5

5

≥80%

5

完成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满意度≥80%

5

5

≥80%

5

完成

居民饮用水满意度≥80%

5

5

≥80%

5

完成

总分

100


87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5.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3.13万元,比2019年减少62.86万元,降低35.70%,主要原因是:2020年政府采购减少;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9万元,比2019年减少22.98万元,降低65.00%,主要原因是2020年政府采购减少。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95.2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9.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95.2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10辆,主要是用于单位开展业务。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主要是水质监测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主要是水质监测设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单位,可参照此口径公开本单位的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鹏   联系电话:0471-3290280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排水监测中心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