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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棚改和公租房专项巡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自治区住建厅   发布日期:2015-06-30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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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加快推进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确保全面完成2015年度目标任务,我厅决定从20157月中旬开始,对全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开展专项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查的主要内容

(一)2015年度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包括列入2015年目标任务的项目开工、基本建成情况。

(二)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情况。包括棚改货币化安置的目标比例、主要方式、推进工作制定出台的政策、采取的措施及进展情况。

(三)公租房分配入住情况。包括2012年底前开工建设的公租房(含廉租房)分配入住和目标比例完成情况。

(四)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五)信息公开情况。包括已开工项目,施工现场公开建设信息情况;已竣工项目,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立永久性标牌情况

二、巡查的组织及分工

本次巡查工作采取东西部互查,先巡查西部后巡查东部,对列入2015年目标任务的所有项目进行拉网式检查。

参加巡查人员:各盟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和1名熟悉情况的业务骨干(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各派1人参加),共分12个组,每组负责1个盟市。

巡查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巡查的盟市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第二批巡查的盟市为: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

三、检查时间

巡查拟于7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培训地点及分组另行通知。各盟市请于76日前将选派参加巡查的人员名单报我厅住房保障处。

联系人:李 

电话:0471-6945521

传真:0471-6920027    邮箱:nmgfwb123@163.com

四、巡查重点查看的资料

各地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此次巡查工作。被检查地区要及时提供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分解表和项目清单(以旗、县为单位)、项目相关手续(含购买合同或协议,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以旗、县(市、区)为单位提前填写棚改和公租房所有项目巡查表。

附件:

1.2015年棚改和公租房项目巡查表》  2015年棚改和公租房项目巡查表.xls

2《参加巡查工作人员报名表》       表2巡查报名表.xls

 

 

 

2015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