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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2023年度通用设备等采购公告

来源: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发布日期:2023-11-29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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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1年版)的通知》及自治区本级政府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工作制度汇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现对2023年度计算机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2023年通用设备采购。

2、服务内容:计算机等设备。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与本次采购相符。

3、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定点供货商范围内有相关服务资质的企业。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服务要求

1、所购买商品要提供免费专人送货上门、安装服务。

2、所购买商品、服务价格和人工费用有一定优惠率且不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3、维修服务、送货服务要做到24小时内积极响应,不可影响我单位工作进度。

4、计机所用配件保证原厂零配件安装,并能做好后期跟踪服务。

5、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退换货要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时退换。

四、递交资料的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31129-12月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30时到呼和浩特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12楼递交报名材料。

联系电话:0471-5183537联系人:吴慧君

2、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报名人需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

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其他材料:

1)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记录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为战

2)提供连续6个月(2023季度和2023季度)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以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纪录凭证或银行入账单为准,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

3)提供连续6个月(202361日至20231131日)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