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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恢复接待群众来访的公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1-11-0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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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呼和浩特市全域调整为低风险等级地区,我厅即日起恢复群众来访接待。

来访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5号建设大厦110室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