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BIM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单位
(第一批)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BIM技术应用工作,加强对辖区内试点项目的指导、管理、服务,保障试点项目顺利实施。要积极组织对示范效果显著的项目/单位进行观摩学习,开展技术经验交流和推广活动。
二、各试点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BIM应用类型、进度和相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实施,高效推进试点项目BIM技术应用工作。
三、各试点单位要加强BIM技术应用在项目决策、勘察、设计、施工、竣工交付、运营维护等阶段服务保障,做好对BIM技术应用项目的技术指导。
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适时对试点项目/单位BIM技术应用情况开展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单位将取消BIM试点。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BIM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单位名单(第一批)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