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以下简称自治区代建中心)负责代建的内蒙古自治区新华文化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已具备竞选造价咨询服务机构的条件,现进行公开竞选。
一、项目概况
1. 本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新华文化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准予备案。
2. 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3643㎡,其中A库房建筑面积16957.6㎡,办公楼建筑面积5617.6㎡,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068.63㎡。
3. 建设地址: 呼市赛罕区黄合少镇西讨速号村呼和浩特铁路沙良物流园区内。
4. 最高竞选限价:14.5万元。
5. 服务期: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6. 服务地点:呼和浩特市。
二、采购服务范围
1. 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负责招标答疑及清标工作;
2. 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3. 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报表进行审核,并出具当月(期)付款资料;
4. 协助自治区代建中心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并出具审核资料,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自治区代建中心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5. 负责工程实施阶段材料、设备的询价认价工作,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
三、竞选单位须符合的要求
1. 竞选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 竞选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竞选单位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 竞选单位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服务人员需符合附件1的要求;
5. 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承揽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6. 竞选单位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竞选,但只能中选一项业务。
注:1.近五年是指2016年1月至2021年4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类似项目是指招标控制价(同一项目专业工程可累加)为3500万元及以上或结(决)算审定金额为3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
四、竞选报名
1. 本次竞选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和获取竞选文件,竞选单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自治区代建中心邮箱(nmgdjj@sina.com),报名资料审核合格后,自治区代建中心将竞选文件回复至竞选单位邮箱。
2.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1日9时至2021年5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以自治区代建中心邮箱收到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 报名资料:报名时竞选单位须提交加盖竞选单位公章的下列资料扫描件:
(1)介绍信一份(格式见附件2);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
五、竞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 竞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5月18日8时至9时,逾期不再接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 竞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楼1223室。
六、竞选报价要求
1.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包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到工程结算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自治区代建中心不再另行支付成交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报价依据:竞选单位结合竞选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相关要求,在充分考虑了采购服务范围、市场竞争、工作周期、企业自身能力、物价及政策性变动等因素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进行报价。
3.合同类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4.费用支付方式:详见竞选文件。
5.本次竞选设有最高竞选限价。
七、竞选公告发布时间与媒介
1. 发布时间:2021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3日。
2. 发布媒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八、联系方式
代建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楼
联 系 人:李帅、杨博、武俊文
联系电话:0471-5183538/6512637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新华文化物流基地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机构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2.介绍信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
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