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7号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公示情况的公告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和《关于申报绿色建筑及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内建科〔2012〕260号)、《内蒙古自治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我厅对内蒙古绿色建筑协会评审的“万铭总部基地”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23日,公示期内无疑义,现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