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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3次会议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1-06-11 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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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上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2021年第3次会议,传达《内蒙古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通知》《全区住建领域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全区住建领域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听取安委会部分成员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组织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并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建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立足“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统筹“两件大事”、强化“两个根本”,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会议要求,要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进一步强化防控重大风险的紧迫感、责任感,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切实把“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全力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战,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研判、抓准重大安全风险,强化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和处置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控,要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筑施工要进行全覆盖督查检查,加强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城市安全运行管理,认真排查城市公园、绿地安全隐患,做好极端天气预防预警,防范城市内涝,全面整治农村牧区危险房屋,强化城镇房屋安全风险防控,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管理区域安全检查。

会议要求,要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管控,确保全区住建领域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安全稳定,督导盟市严格落实包片派驻机制,实施严格监管,抓好重大危险源监控,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突出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和极端天气预防预警,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值守。

厅总工程师、二级巡视员曾文国,厅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