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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新阶段 构建新格局 开启新征程努力开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1-01-2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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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新阶段 构建新格局 开启新征程

努力开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2021129日,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2020年和“十三五”期间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研究部署2021年和“十四五”时期的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冯任飞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先后2次深入我区考察指导工作,连续3次参加全国人大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是为内蒙古“量身定制”的行动纲领,具有战略性、全局性、根本性、长期性的指导意义。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要持续加力、精准发力,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总书记重要要求转化为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行动和生动实践,以思想到位和行动对标诠释绝对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会议指出,2020年,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坚持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制定并落实9个专项行动计划,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形成常态化防控机制,切实做好城乡环境卫生、城镇供排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城市公园管理、应急医疗设施建设、物业管理等工作,切实保障城市运行和居民生活。同时,按照分类防控工作要求,积极采取支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有力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项目建设。

二是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运行。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压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一城一策、因城施策,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效显著。坚持半月调度、按月通报制度,对进展较慢的盟市进行约谈,解决房地产遗留问题取得新进展。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加快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物业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提高。房地产领域乱象整治取得一定成效。

三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扎实推进。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全部完成,棚户区改造开工2.6万套,开工率100%;基本建成2.2万套,建成率175.5%;完成投资52亿元。巴彦淖尔市成为国务院10个棚户区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区之一。公租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建成公租房760套,建成率100%。发放租赁补贴3.7万户,完成率114%

四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推进。建立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提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竞争性选择14个完善类、提升类改造试点示范项目,全年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6万户。

五是城镇功能品质不断提升。过城市“双修”、城市“微改造”等,不断完善城镇功能。完成市政基础设施投资350亿元。呼和浩特市成为国家城市体检试点,通辽市成为自治区城市试点。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既有建筑和市政公共交通设施达到60%。全区建成并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平均负荷率79.2%,平均达标排放率95.2%、再生水利用率37.3%。淘汰旗县级10蒸吨以下燃煤供热锅炉201台,燃煤散烧治理成效明显。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六是城市精细化管理成效显著。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明确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9个方面24项重点任务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深入重点地区进行督导,完成精细化管理绩效评价考核。全力保障供热、燃气安全平稳运行,积极推进储气设施建设,开展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推进设市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切实提高城市安全韧性。加大城市道路设施、综合服务设施、沿街绿化、建筑立面设计和色彩调控、景观灯光等功能载体管理,市容市貌水平不断提升。数字城管建设步伐加快。盟市所在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

七是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稳步推进。826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5010户其他3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全部竣工验收。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完成预期目标。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八是建筑业加快转型升级。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取得突破。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建设两处被动式、超低能耗住宅示范项目。绿色建筑规模不断扩大,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和建造的工程3051万平方米。工程建设领域乱象整治初见成效。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取得新成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受到住建部全国通报表扬。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九是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基本建成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行政审批服务提质增效,基本实现一网通审、一库数据、一网监管。积极推行工程保证保险、银行和担保机构保函,进一步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住房公积金“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取得积极进展。住建大数据平台稳步推进。

十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中,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在住建领域的贯彻执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创造力。全力落实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相关决策部署,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积极推动行业立法,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住建事业发展取得了一系列令人鼓舞的重大成就。

一是着力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住房发展向住有所居目标大步迈进。城乡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达标率达到38.5%。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67.7万套,约158万居民改善了住房条件。37.1万户住房困难群众得到公租房保障,低保、低收入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二是着力补齐城镇建设短板,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4%,城镇建成区面积2258.7万平方公里。累计完成城镇基础建设投资2579亿元。全区城镇用水普及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燃气普及率、建成区绿地率、城镇人均道路面积、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持续提升,城镇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三是着力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全面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以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和卓越心,在20个城市和阿左旗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自治区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方案出台以来,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不断健全、依法治理持续加强、智能管理有序推进、管理短板逐步补齐,城市日益干净、整洁、有序、安全,市容市貌整体提升。

四是着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坚决贯彻落实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累计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47.7万户,13.7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危房改造住上了安全房、放心房。定点帮扶嘎查村全部脱贫。驻兴和县脱贫攻坚总队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

五是着力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全区108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三低”问题全部销号验收。“一湖两海”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成。13段城市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任务。累计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供热小锅炉507台。清洁取暖率达到90.3%。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1.8%

六是着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建筑业支柱产业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累计完成建筑业增加值5654亿元,占GDP的比重保持在7%左右。特级建筑业企业达到4家,一级建筑业企业达到194家,二级建筑业企业达到1340家。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建筑能效提升30%,超额完成“十三五”能效提升目标。

会议强调,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做好2021年的住建工作意义重大。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区“两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完善住房制度,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努力开创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会议强调,2021年要重点抓好8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抓手,全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全面准确把握城市更新行动的内涵、路径、目标和任务,坚持试点先行,选择部分城市建设城市更新先导区,推动加快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完善城镇空间布局,推动建设呼包鄂乌和赤峰、通辽区域中心城市,加快推进呼包鄂乌一体化进程,稳步提升中小城市承载能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和运作模式。开展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加快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特别是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短板。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统筹抓好城市防洪和排涝工作,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扎实抓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展城市居住社区补短板行动,创建绿色社区,加快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全面推动物业管理创新,将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建立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下的物业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城镇园林绿化工作,加强城市绿道和慢行系统建设。扎实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持续做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是以巩固城市精细化管理成果为重点,全力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综合运用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标准化手段,努力实现精细化管理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的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20个城市和阿左旗要坚持问题导向,实现城市管理品质再提升;11个旗县城镇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动精细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充分融合,推动实现全流程精细化管理。

三是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为手段,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断完善长效机制,促进全区房地产逐步走向价格合理、供求平衡、保障多元、风险可控、预期平稳的健康发展状态。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完善政策协同、调控联动、监测预警、市场监管、考核问责等机制,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持续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责任,聚焦重点地区和难点任务,深入研究对策措施,破解难题强力推动,争取年底前基本解决入住难、回迁难问题。全面推进房屋网签备案全覆盖,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住建(房产)部门房地产业务实时在线联网运行。

四是以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目标,全力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基于满足保障对象的多元化需求,处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关系,逐步建立“租、售、改、补”四位一体的供给体系,形成合理衔接的“分层”“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要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多措并举实施棚户区改造。要强化对困难群体的精准保障,加快建立住房保障对象统一数据库和收入资产信息审核平台,努力提升住房保障管理水平。落实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鼓励各地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整顿租赁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发展长租房市场。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五是以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全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要持续巩固住房安全有保障成果,健全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动态监测机制,确保贫困户不住危房。扎实做好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符合环保要求的垃圾焚烧设施,不断完善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施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五年攻坚行动,优先支持黄河流域和重点区域建制镇生活污水设施建设。持续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六是以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为突破,全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切实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着力提升建筑工程品质,不断提高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与高端制造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比重。开展一体化绿色统筹,扩大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范围,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持续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七是以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为基础,全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聚焦市场主体关切,推出更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新招实招,不断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审批标准化、规范化。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通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注册数据共享信息链,加快形成网上线下一体化审批管理服务体系。推行“容缺+告知承诺制”审批,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面优化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市政公用服务。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挂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串通投标、强揽工程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研究制定信用管理办法,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环节,建立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住建领域治理水平。持之以恒抓好住建系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

八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力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抓实抓细党建工作各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班子成员,自治区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自治区住建行业协会学会负责人在呼和浩特市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盟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二连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各盟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住建行业协会学会、企业有关负责人在盟市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