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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9月份全区绿色建筑面积达到2298.57万平方米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1-11-03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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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能耗 “双控”工作,推进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推动全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2021年1-9月份全区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项目共1298项、2298.57万平方米,同比面积增长了7%; 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共7 项、113.58万平方米。其中,呼和浩特市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面积超过了600万平方米,呼伦贝尔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面积均超过了200 万平方米,包头市和通辽市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面积均超过了150万平方米,6个盟市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面积占全区总面积达78%以上;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乌海市、满洲里市和二连浩特市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面积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提高。

下一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健全绿色建筑监管机制,提高绿色建筑发展水平,2022年起,全区城镇总体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落实《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要求,逐步提高星级绿色建筑的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