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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7个厅局联合开展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1-08-31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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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班子“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有关任务要求,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发改委、教育厅等16个厅局(委)于2021年8月17日印发了《深入开展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全面启动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解决。

专项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属地治理、部门协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依法依规、标本兼治,明确主体、压实责任的原则,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工作内容,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最大限度提升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水平。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1998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后至2020年5月31日之前未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的遗留项目问题,同时推进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全国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试点工作。共分为清查摸底、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预计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清查摸底由各级住建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并形成清查项目清单。通过集中整治,预计到2022年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巩固提升将在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问题。为保证专项行动的顺利推进,自治区建立了由住建、发改、自然资源、应急、消防救援机构等17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同时配套制定印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指南》和《流程图》,项目清查和项目整改两张清单。

专项行动的全面启动和有序推进将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逾期未审验、审验政策和技术标准适用情形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项目“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消除全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