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机关、自治区审计厅、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财务风险排查和闲置封存物资清理工作的通知》(内财库〔2021〕752号)文件精神,7月29日,我厅召开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点财务风险排查和闲置封存物资清理工作专班第一次会议。
会上,宣布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点财务风险排查和闲置封存物资清理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及成员名单,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点财务风险排查和闲置封存物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一是要提高对规范财务管理,盘活存量资源工作的认识。二是厅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方案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三是厅属涉改原事业单位和现厅属事业单位要密切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受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建华委托,计划财务处负责人主持会议,厅办公室、涉改原事业单位和现厅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