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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召开业务工作调度会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1-07-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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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中心召开会议,全面梳理总结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质安中心班子成员、支部委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质安中心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工作人员克服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期间职能不顺畅带来的不利影响,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1年,质安中心持续完善优化地方标准规范体系,组织编制和修订内蒙古自治区《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程》等6个地方标准;全面推进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监管信息化,全区10个盟市新开工项目基本纳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平台管理,全区171家检测机构(含分场所8家)已按照要求接入监管系统并实时上传检测数据;持续加强全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检测监管队伍建设,组织召开全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专题安全隐患分析培训班和全区工程质量监督业务培训班,累计培训各盟市质量、安全监督及技术服务人员240余名;积极为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建言献策,对室内装饰工程存在的监管模式不统一和规范性文件过期失效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将室内装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全区基本建设管理体系;对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进行书面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指导意见》(内建质〔2020〕122号)提出政策建议;充分发挥质安中心技术力量优势和在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领域的权威作用,为全区建筑业各类执法检查、督查提供技术支持,参加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查7次,对呼和浩特市等8个盟市开展安全检查和复查,共抽查工程64项,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反馈;积极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服务工作,2021年上半年全区工程审批系统完成4108个项目在线审批,较去年同期增长168%,办理审批9814件,较去年同期增长213%,办件数稳步上涨。

会议指出,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过渡期原因,当前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既有的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发生重大变化,盟市、旗县机构和人员变动较大,技术力量不足、各专业配置不全。二是工程质量监督平台未能全面推广使用,部分盟市仍未使用工程质量监督平台,监督抽查记录数量相对工程项目数量依然偏少。三是对全区质量安全监督服务人员培训方式有待继续创新。四是室内装饰工程监管模式和规范性文件过期失效的问题需尽快解决。五是本次机构改革,中心未被赋予行业指导职能,预拌砂浆的推广工作缺乏抓手。六是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仍存在相关业务系统融合深度不够、区域评估成果应用不足以及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改革事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会议强调,2021年下半年,中心将在厅党组的领导下,精心谋划、突出重点,奋发有为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地方标准体系编制修订进度。加快完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形成送审稿。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程》编制进度,争取年内完成送审稿。编制《预拌混凝土技术管理规程》,形成征求意见稿。起草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修订稿及修订说明。

二是持续推进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监管信息化工作。继续深入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平台,持续推进平台推广使用。统筹考虑事业单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各方面环境变化,继续深入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平台。积极与盟市、旗县区住建局和工程质量监管服务单位保持沟通,做好答疑解惑和平台细节调整等服务工作,逐步使平台使用由“要求用”向“愿意用”转变。持续优化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各项监管功能,发挥监管实效。进一步优化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精简优化监管流程、增加多项监管预警功能、制定信息化监管手册并重新分配监管账号。

三是不断提升全区质量、安全监管及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业务水平。7月下旬在呼和浩特市组织召开全区质量安全管理双标化示范工地观摩培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及绿色施工、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全区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和检测监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四是畅通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出现的职能阻塞。尽快印发《关于室内装饰工程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室内装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全区基本建设管理体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统一监管,确保室内装饰工程监管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现有工作职能积极配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摸索在当前情况下对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及预拌砂浆推广工作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保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及预拌砂浆推广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五是继续做好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的技术服务工作。配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督查,配合做好国务院安委会、住建部、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安委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

六是深入推进检测监管各项制度落实。进一步细化《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各项工作措施,建立自治区本级检测机构监督执法对象库和监督执法专家库,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细则,同时督导各地做好检测监管相关工作。

七是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面。一要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与投资、消防、电力等相关业务平台深度融合,力争年底前基本实现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一网通办”。二要加快“多规合一”及业务协同平台建设工作。积极协调推动自然资源部门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做好与业务协同平台的衔接工作,确保9月底前全面建成。三要加快区域评估事项落实。加强对盟市进展情况的调度,加快推进区域评估报告编制和报批工作,强化区域评估成果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