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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第五期工作培训班顺利召开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1-06-11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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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全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2020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 号),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即行动,结合本地实际,稳步有序推进自治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4月份以来,自治区住建厅陆续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业务培训。6月10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第五期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培训班。

自治区住建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周月生,副处长宝力群,自治区代建中心防灾减灾与标准服务处处长石志亮,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军,乌兰察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宇,出席开班仪式。

本次培训特别邀请到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院史铁花研究员、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王圣伟、中国建筑科学研究总院朱立新研究员,三位老师分别对《全国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要点》《市政设施承灾体普查》《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要点》进行了专题讲座,自治区代建中心防灾减灾与标准服务处李静波高级工程师针对《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软件系统具体操作使用》进行了讲解。

本次培训采用专题讲座的方式开展,培训重点围绕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风险普查的内容和方式方法以及普查员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进行讲解和知识普及。会上各参训人员认真听讲,仔细做笔记,授课教师对提出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方面的疑问进行了答疑解惑。

通过本次培训,全体参训人员对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有了更深层的理解,提高了认识,为下一步全面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打下了坚实基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各旗县区住建及相关部门280余名学员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