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住建动态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进标准定额与节能科技工作 助力高质量发展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1-06-10 18:22  
字体:[ | |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2021年以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精心筹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标准定额与节能科技工作,促进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印发《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编制工作流程》,明确了标准编制的准备、征求意见、送审、报批以及标准事项变更等环节的各项工作,推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工作依规高效开展。印发《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将全区城市供水、农牧区生活污水处理、绿色生态小区、城市轨道交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建筑隔震等14项标准列为2021年制修订计划。批准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发泡陶瓷轻质内隔墙板应用技术规程》《发泡陶瓷轻质内隔墙板建筑构造图集》。

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管控的通知》,积极应对今年以来我区工程建设材料价格异常波动可能产生的风险。组织修编《内蒙古自治区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房屋建筑加固工程预算定额》《市政维修养护工程预算定额》,服务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危房改造、城镇道路养护功能提升。完成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考试合格人数1876人,为行业发展提供专业人才支撑。

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质效提升。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8个领域的17项重点任务,落实全流程、各环节责任义务,形成有序衔接的闭合式管理;印发《关于印发落实自治区能耗双控工作存在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制定《2021年建筑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能耗双控”工作;制定印发了《2021年全区绿色建筑发展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全区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截止4月底,全区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的工程共计507项,794.06万平方米,取得评价标识的项目共3项,36.79万平方米。

下一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靶向施策,持续精准发力,稳步推进标准定额与节能科技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