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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实行分阶段施工许可 跑出项目建设加速度

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处   发布日期:2023-05-19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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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赤峰市在部分旗县区推行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为建设项目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便利度,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跑出项目建设加速度。

赤峰市将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按照项目规模大小和进度分为两类,对于规模大、建设周期长的项目,将施工许可划分为基坑和主体两部分办理。在工程建设项目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文件并具备施工条件后,即可采取“容缺办理+告知承诺”方式,核发基坑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于规模小的项目,将施工许可划分为地下、地上两个阶段办理。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后,审批部门同步将项目信息告知相关监管部门,相关部门同步开展质量安全监管,对项目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不履行承诺或未及时申请下个阶段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的,依法进行查处。

截至目前,赤峰市已有10个建设项目分阶段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期普遍提前了20—30天。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让有限的施工期得到充分利用,获得了企业认可,增强了群众获得感,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