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公示专栏

关于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县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情况的公示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3-07-26 12:04  
字体:[ | |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四部委印发的《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对我区黑臭水体情况进行公示:截至目前,全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河流44条、水域2处未发现返黑返臭及新增黑臭现象。

公示期限: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来电、来函反馈。

电话:0471-6945376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