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评选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69号)精神,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按条件和要求,自下而上逐级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经自治区评选推荐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的评审推荐,并经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同意,拟推荐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个单位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单位,王玉等4名同志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候选人,马秀娟等6名同志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劳动模范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
对推荐表彰的候选单位和人选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2年11月11日前邮寄或当面送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党委(当面送交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722室;邮政编码:010010;联系电话:0471-6945172,13947195996。干部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候选对象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评选推荐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