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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信息补录的函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1-04-07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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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建筑业企业信息补录的函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直报旗(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顺利衔接试点资质审批工作,需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信息进行补录,现将相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信息补录范围

已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许可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企业。

二、信息补录流程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法人登录→法人办事→按部门分类→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业企业、勘察企业、设计企业、监理企业资质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遗失补办→在线办理→新增资质事项

三、信息补录提交资料

(一)企业最新版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

四、信息补录工作要求

企业只需补录证书编号“D1”开头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补录层级选择“部级”。

(二)信息补录需填写已取得的所有已下放资质类别和等级,准备申请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列入信息补录范围。

咨询电话:0471-5332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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