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st

搜索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注册人员管理专用章的公告

来源:自治区住建厅   发布日期:2020-10-20 15:11  
字体:[ | |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注册人员管理专用章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自2020423起,启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册人员管理专用样式为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册人员管理专用章(1501020086868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通过,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办的注册人员相关事项使用此印章。原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专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专用”“内蒙古自治区监理工程师注册专用”同时作废。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注册人员管理专用”印模

       

2020年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