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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度第十五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3-04-28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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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3年度第十五批行政审批事项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3年度第十五批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1家勘察设计企业、37家建筑业企业、3家建设工程监理企业、88家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审查意见公示期截止20235417时30分,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企业可从行政审批系统里查看具体意见。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所需。

联系电话:0471-6945165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

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局13楼综合窗口

附件:1.第十五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第十五批建筑业企业审查意见

3.第十五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审查意见

4.第十五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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