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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24-02-29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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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厅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落实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计划、厅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学习计划、厅系统干部培训计划。厅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一次述法,汇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2023年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法律法规、传达法治建设议题6次。2023年3月、7月,以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的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按时向自治区依法治区办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认真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和自治区方案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年初制定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2023年厅党组会安排法治建设议题8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方面汇报3次,厅长办公会议研究法治议题9次。积极参与全区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我厅“找准权力运行‘小切口’,做好依法行政‘大文章’”被评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三、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立法

始终立足解决行业发展瓶颈问题,坚持以小步快走、逐年推进的方式,推动行业立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3年,我厅有1部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城镇绿化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已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1部政府规章《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排水与污水管理办法》列入调研项目,目前已完成调研,并已成功列入2024年政府规章审议项目。下一步,将根据2024年立法计划和未来5年立法计划,加快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市供水条例》的立法进程。

四、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应诉等简要制度流程的函》,针对重大行政决策、政府信息公开、信访事项办理流程等事项,制作简明易懂的程序说明和流程图,提高行政规范化水平。2023年新制定厅发规范性文件5部,均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并按照“三统一”要求进行备案。对现行有效的7部地方性法规、7部政府规章,提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的39个和厅机关印发的53个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度清理,共废止9部厅发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3部厅发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在厅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

五、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面向全区征集住建领域执法典型案例,从中遴选整理4个优秀案例,制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一批),将各地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亮点和创新举措在全区住建系统进行交流学习。组织全区住建、城管部门开展案卷评查,2023年创新工作思路,开展交叉互评,评查盟市、旗县(市区)住建部门、城管部门共121份执法案卷。组织行政执法培训。举办全区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视频培训、全区城市管理执法能力检验性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理论素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加大行业普法宣传力度

印发《2023年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制定年度普法责任制清单,将“谁执法谁普法”职责明确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2023年厅机关组织普法宣传“六进”活动6次,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民族政策宣传月、质量月、“12·4”国家宪法日等时点,开展“每月一主题”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资料、现场解答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维护权益用法。采用视频、图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在厅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住建行业法律法规,已发布普法信息120余期。

七、建立住建领域民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被住房城乡建设部列为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全国六个试点省市之一,我厅指导全区各级住建部门开展诉调对接试点工作,起草了《关于深入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按照物业服务、商品房买卖、商品房租赁以及建设工程合同等不同类型的民事纠纷,从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相关领域专家、律师、社区工作人员、专家学者等行业各领域选拔专业型人才。

八、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进一步压减审批时限,精简审批事项,实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为8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为65个工作日以内。不断优化住建行业行政审批服务。通过完善系统、优化流程、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等手段,在精简办事要件、减少程序环节、缩短办事时限三个方面精准发力,累计精简申请材料631项、精简环节290个,审批事项单项最大压减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60%的事项审核时限少于全国同类型事项平均用时。

九、加强法治建设保障

充分发挥厅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2023年厅法律顾问列席厅内会议17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3份。发挥公职律师的审核把关作用,厅内4名公职律师召开集体讨论会议2次。鼓励厅机关工作人员结合自身业务知识,积极参与决策过程,2023年,厅内3名业务处室工作人员新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11月,1名分管厅领导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出庭应诉。